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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下月起施行

2014-11-27 09:22 来源:九江新闻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11月25日,全省宣传贯彻《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斌在九江分会场出席。
 
    会上,省气象局负责同志介绍了全省防御气象灾害的有关情况,并就条例出台背景,条例规范的主要内容作了介绍。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全社会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建立行之有效的气象灾害协防机制,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确保《条例》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据了解,《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作出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擅自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的,视情节轻重,将处以罚款乃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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