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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2019-01-09 17:21 来源:江南都市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是横在民营企业发展面前的“三座大山”。1月8日下午,我省在南昌召开《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等措施的推出,给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

  
  政府采购预算逾30%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意见》指出,我省将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禁止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过程中设置限制或者排斥民营企业的不合理条件。在民航、铁路、公路、油气、电网等领域,我省将尽快推出一批高质量的地方项目,开展社会资本投资示范。
  
  《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总额的60%。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型和微型民营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10%的价格扣除。
  
  组建百亿元救助基金 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意见》提出,把防风险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有机结合,通过改革监管考核机制,拓宽融资途径,降低融资成本,解决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帮助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性行业等重点民营企业以及经营正常、资金流动性暂时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我省组建了100亿元的省级政策性救助基金;在各部门的推动下,国盛证券、九江银行和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共同发起设立江西首支规模10亿元的企业纾困发展资产管理计划。
  
  允许科技创新人才 在高校和民企双向兼职
  
  《意见》提出,鼓励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民营企业引进的各层次人才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等政策待遇和津贴。允许科技创新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和民营企业间双向兼职。
  
  《意见》提到,我省将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鲁班奖、江西省井冈质量奖等荣誉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国家地理标识保护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江西老字号”等品牌的民营企业,给予适当奖励或政策扶持。统一组织的“一带一路”国家及新兴市场重点展会的展位费补贴对民营企业给予重点倾斜,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和新兴市场出口投保、年度保额在600万美元以下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进行全额补助,对小微企业在全省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项下投保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予以全额支持。
  
  对企业社保历史欠费 严禁自行组织集中清缴
  
  《意见》要求,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保持社保费现有征收方式稳定,严禁自行组织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对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支持发展的文化旅游项目,土地出让起始价可按所在地土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没有基准价的地区,土地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之和。
  
  我省将全面落实国家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政策。对通过ETC通道下高速并使用赣通运政卡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试行通行费八六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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