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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场鱼跑到隔壁农田 农田主拦网引冲突

2017-10-27 17:04 来源:江南都市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江南都市报讯 秦慧娟、简正波报道:水产场的鱼跑到隔壁农田,农田主人却拦网不让鱼再游回去。双方发生冲突,还把渔场主给打伤了。10月24日,德安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被害人高某某在德安县河东乡某处水产场承包了一条内河养鱼。由于今年德安县遭遇大雨,致使被害人高某某养的鱼跑到隔壁仇某某的农田里。2017年7月6日中午,仇某某在紧靠内河的排水沟设置渔网拦鱼,遭到高某某阻拦。当天晚上9点,高某某及家人查看内河,发现又设置了渔网。高某某等人用刀割渔网之际,仇某某等人赶来,双方发生争执并产生肢体冲突。仇某某的家人陆续赶来,其中,周某用拳头击打了被害人高某某的面部,造成其鼻梁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9月18日,被告人周某主动到德安县公安局河东派出所投案,并与被害人高某某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周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已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量刑情节及其所在社区出具的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可以对被告人周某适用缓刑。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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