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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县:提高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

2014-10-15 15:39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JJXMT.CN]九江县根据2013年全县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近日再次提高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新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调整的具体标准是:因战、因公一级至二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由每人每月1472元提高到1567元;因战、因公三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每人每月1178元提高到1254元;因病一级至四级的残疾军人由每人每月883元提高到940元。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出现负增长时,护理费标准不作调整。对在省荣军医院和光荣院集中供养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不发给护理费。据了解,这是九江县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江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相关规定、保障残疾军人合法权益之举,使全县一批残疾军人受益。(张宝林、费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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