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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区:区委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

2014-11-21 15:50 来源:庐山区政府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王能力)11月19日,区委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邀请市委第四巡视组组长、市纪委第四纪工委书记梅梦生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行宣讲。

    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汪泽宇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钟好立,区委副书记徐昭国,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飞林、区政协主席刘建以及程文、颉安国、周小琳、张金水、徐翔、但少鸣、王小平等区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相关区委部门及区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汪泽宇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的提出,牵住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牛鼻子”,明确了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对于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汪泽宇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必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检查考核。二是要选好用好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做到任人唯贤,不得任人唯亲,要出于公心,不能做老好人,不得打“小算盘”,不得“带病提拔”。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要维护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得听之任之、视若罔闻、漠不关心,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五是要坚决惩治腐败。各级干部要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出现问题,不得护短,坚决查处和纠正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六是要推进源头治理。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实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项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操作。七是要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党委班子要进行经常性监督,纪委要加大监督力度,加大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要听取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八是区内各级党委要积极支持纪委的巡查工作。九是要加强廉政教育。经常敲警钟,教育要时刻讲在前面,用活生生的警示事例教育好广大干部。
 
    汪泽宇强调,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负责落实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推进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批评,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三是要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汪泽宇强调,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一是要强化责任担当,要有担当意识,除了工作担当以外,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记在心里、抓在手里、扛在肩上,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二是要加强日常管理,发现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告诫和提醒,发现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党委、纪委报告。三是要自觉接受监督,要行得正、站得稳,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汪泽宇要求,各级党委书记、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传达此次会议精神,学深学透,切实领会精神实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学习,提高认识,在行动上严格执行党纪条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我区反腐倡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促使全区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会上,梅梦生从中央、省、市各级领导的指示、什么是主体责任、为什么要强调主体责任、如何落实主体责任等四个方面进行讲解,深刻阐述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相关精神和要求。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颉安国传达了省纪委“两个《通报》”主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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