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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彭泽:籽棉加工合同引发纠纷

2013-08-05 10:27 来源:九江新媒体

  一方认为合同有问题,要修改重签,另一方则认为是对方不信守承诺

籽棉加工合同引发纠纷

    [九江新媒体]2013年3月,彭泽县一个籽棉加工团队与湖口县现代棉业公司签订一份加工合同,约定保底加工籽棉1000万斤。但团队以合同中第六款没能力执行,希望修改被拒绝,遂离开公司。同时,他们希望取回1万元合同违约金,未能如愿。如今,双方你来我往,纠纷不断。

未执行合同 万元保证金难退回

    吴照福是团队中一员,2013年就是他代表团队与湖口县现代棉业公司签订合同。其实,在2012年吴照福等人也在该公司加工籽棉,当年加工结束后,吴照福提出希望与公司继续合作,公司老板同意了这一提议。

    吴照福说,当时主要考虑做生不如做熟,因此提出希望能签订来年的合同。他说,合同是与公司一名财会签的,此人与老板是亲戚。不过,签订合同前,吴照福又找了往日的工友李叶发,因为在籽棉全套加工中,他们团队主要负责技术工作,其余的工作需要他人完成。

    2013年3月6日,吴照福到现代棉业公司谈合同,未经考虑就代表李叶发把合同签了。

    在合同签订前,公司提出为严肃合同,需要吴照福团队交纳1万元合同保证金。

    对这笔钱,吴照福称,是在结算去年的工资时从中扣除的,本不想交,但当时正准备谈新合同的事,所以就没提出异议。

    对此,与其签订合同的财会说,当时是吴照福等人主动提出要签订新合同,公司提出要他们交纳1万元保证金,只要他们准时到工厂上班,这钱就会退还。当时正给他们算去年的工资,他们提出从中拿出1万元作保证金,并没有强迫要求。

    不过,最后合同未能执行,1万元钱成了争论焦点。

条款有争议却签了字

    在棉花加工行业,通常生产半年,每年7月开始机器检修,准备生产。但是在2013年7月,现代棉业公司却没等来吴照福和其团队。为此,公司还书面通知吴照福等人3日内到工厂报到,否则视其不履行合同。

    吴照福说,尽管3月份与公司签订了合同,但那份合同后来拿给李叶发看后,他不同意合同中的51万元保底工资,因为工资包含他们5人的14.5万元,李叶发团队的保底工资实际为36.5万元,李叶发认为太少,不同意。另外,吴照福等人也不认可合同第六款中规定月加工量每少100万斤扣2万元,因为他们没能力完成这个工作量,合同执行完,工资不都扣完了。

    吴照福说,他想重新修改条款与公司签订新的合同,但老板没同意,只认同已经签字的那份合同。

    对此,公司周老板说,合同各项条款都是吴照福拟订的,合同第一款规定超过1000万斤后,每月增加100万斤工资加4.6万元,直至1500万斤止,如超过1500万斤,每超过100万斤,加3.8万元。既然超过有奖,那么没完成就有罚,这是很对等的条件,而且如何罚也是吴照福自己拟的。对于保证金,如果他们正常上班,自然会退给他们。

生产受阻,老板不满

    周老板说,自己的公司是近年才开工的,去年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完毕,都是崭新的机器,日加工量40余万斤,一个月至少1000万斤,按八折算,也有800万斤。吴照福说日加工量14万斤都完成不了岂不是怪事,何况合同规定月加工量只要不低于350万斤就行。

    但是,吴照福等人还是走了。6月17日,他发了一条短信给周老板,说由于设备不到位,每日产量达不到,限制了条款的执行,请周老板另请高级师傅去。

    周老板说,棉花加工一般集中在下半年,如今7月快过去了,他还忙着找师傅,但行业中有技术、经验的老师傅都有合同在身,实在难找。本来,签订合同了就应该严肃、认真地执行,但吴照福却不信守承诺,把他害得好苦。(文 浔阳晚报 记者 张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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