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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给“婚姻”加把锁 一男子状告未婚妻要领证

2014-07-25 10:46 来源:中国江西网

 想给“婚姻”加把锁 彭泽一男子状告未婚妻要求结婚

 
    核心提示
 
    与未婚妻刘玲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后,何明并没有急于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直到各种谣言在周遭传开来,何明着急了。何明,未婚妻刘玲与一名叫孙成刚的男子交往密切。何明反思刘玲一段时间言行,总觉得越来越不对头。他觉得,是时候该给“婚姻”加一把锁了。
 
    哪知此后的领证过程却是困难重重……
 
    订婚后
 
    开始同居生活
 
    故事要从2010年说起,那年刘玲二十出头,本是爱做梦的年龄,时常想去外地打工。但由于父亲腿脚不便,母亲身体时好时坏,便不好意思开这个口,心中却对农村生活倍感枯燥。
 
    与此同时,当地何明的父亲因儿子28岁未娶亲非常着急。2011年3月的一天,何明的二叔专程来到刘玲家上门提亲。何明的家庭在当地还算富裕,故刘玲的父亲也比较满意,便征求女儿意见。
 
    “如果爸爸觉得行,那就试试。” 刘玲本就没什么主见,另外在家里生活确实单调。“先交往一段时间,不合适就分手。” 刘玲这样想。
 
    何明在外漂泊多年,既健谈,见识又广,对刘玲也是关怀备至,经过一段时间交往,两人感情迅速升温。3个月后,在何明家的再三恳求下,双方按农村风俗习惯办理订婚仪式,何明委托二叔交给刘玲父亲彩礼4万元。订婚后,双方一同前往福建打工,打工期间一起租房同居。
 
    举办婚礼
 
    没办结婚证
 
    当年年底,两人一起回家过年,何明对刘玲谈起两人婚事,希望早点结婚,刘玲答应了。经两家协商,正月初六,两人按当地习俗举行婚礼。但因时间仓促,两人等不及办理结婚登记便又赶往福建打工。
 
    2012年8月,因何明父亲生病住院,两人请假回家。其间,何明对刘玲提起领证的事情。“这急什么,等过年回家时再办。”何明也没在意。不久后刘玲外出打工,何明在家照顾父亲,但经常与刘玲电话联系。
 
    当年年底,刘玲回家过年,何明又提起领证的事情,刘玲还是说回头再办。何明便不干了,“还是尽早办的好,到时要孩子不办也不行。”如是,刘玲在何明一再要求下来到了县民政局。但因刘玲没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还是没办成。刘玲解释,丢在打工的地方不记得带回来。
 
    好友提醒
 
    一拖再拖有原因
 
    2013年年初,两人又打点行装准备赶到福建,何明在收拾刘玲的衣物时,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居然是刘玲的身份证。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撒谎?” 何明不干了。刘玲解释记错了。“记错了不要紧。”何明表示领证后再去福建。
 
    “明天必须赶到厂里,加上车票已买好了。”刘玲不同意。为此,双方大吵一顿。第二天一大早,刘玲没与何明联系单独赶到福建。
 
    在后续的几个月中,何明多次对刘玲提办证的事情,但刘玲坚持要等到过年回家时再办。何明感觉这段时间刘玲对自己感情淡薄了不少,可能是因为近期经常加晚班,加上自己老是催她办证的缘故。“过年回家办也行,但不能再拖了。” 何明因而没有过分逼刘玲。
 
    去年11月份,刘玲以想念父母为由提前2个月回家了。
 
    一天,何明在散步时碰见老乡小马。小马也租住在附近,对何明情况比较熟悉。“怎么有些天没见你老婆?”小马问。“她想家回去了。”何明回答后邀请小马一起坐坐。交谈中,小马提醒何明多长一个心眼。何明问到底是什么意思,但小马支支吾吾不说。经再三逼问,小马道出真相,刘玲与同厂一男子交往密切,该男子在何明不在时还多次来何明租住的地方。
 
    得知此信息后,何明思前想后,把刘玲经常加班、办证一拖再拖及对自己冷淡联系起来,感觉一切均有了答案。他再也坐不住,第二天便请假赶回了老家。
 
    是和是离陷入两难
 
    其实,刘玲提前回家并不是因为想念父母,而是找父母商量自己的婚事。经过近两年多的同居生活,刘玲当初的激情逐渐消退,反而感觉到生活中不和谐因素大增。两人性格、思维、爱好等格格不入,平时很难谈到一起去。
 
    “你心野了可早说,为什么瞒着我?”何明非常气愤。
 
    刘玲自感理亏,但坚称与那名叫孙成刚的男子只止于普通朋友关系,没做对不起何明的事情。“要么立即到民政局办证,要么赔8万元一拍两散。”何明撂下狠话。
 
    刘玲把自己想法告诉父母后,父母让刘玲自己做主,但提醒刘玲不能一时冲动,要考虑周全:对孙成刚到底了解多少?如他知道自己“结过婚”又会怎样?一起生活是不是一定合得来?
 
    经反复思索,刘玲一时也陷入两难境地。自己拖了何明那么长时间,确实对不起他。孙成刚到底对自己怎么样,其实自己心里也没底。且如果与何明分手,自己家连4万元的彩礼钱都难以拿出来。
 
    婚姻自由他人无权干涉
 
    因他们婚姻登记的事,当地村干部也到刘玲家做工作,要求“把证领了好好过日子”,刘玲虽然几次答应了。但当两人一同去民政局登记时,两人又话不投机总是大吵。刘玲一气之下跑回家。
 
    何明找刘玲的父母,希望劝刘玲回心转意,尽早把证领了。后来,他又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一纸诉状将“妻子”诉到法院,想为自己的“婚姻”再加把锁。
 
    “我要起诉未婚妻,请求法庭判决她和我一起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 7月15日一大早, 何明匆匆来到彭泽县法院马当法庭。
 
    “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不承认,我知道这个道理,所以我老是催她一起去办证,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何明控制不住内心的愤怒,“这到底算什么一回事。”
 
    法官拿到诉状之后告诉何明,我国的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结婚系双方当事人自愿行为,法院无权要求双方当事人去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如果其中一方拒绝领取结婚证,法院是无权干涉的。
 
    听了法官的一席话,何明拿回了诉状。(文中人物均系化名)(刘俊 程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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