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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牌发生口角 伤人获刑又赔钱

2017-01-01 15:45 来源:彭泽法院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1月1日,记者从彭泽法院获悉,日前,彭泽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玩牌发生口角,一方召集多人故意对另一方实施伤害的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范某故意伤害罪,判决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被告人胡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决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家住黄岭乡的周某与赵某一同在街道的一家棋牌室,当时赵某坐在被害人周某的上方。因当天周某手气好赢了不少钱,其一碰牌赵某就骂其,因此在牌场散场时两人发生口角而打斗,赵某右手臂被周某打伤流血,后经棋牌室老板和其它友人的劝阻而分开。
 
       同是两人好友的蔡某、何某来到赵某家中对赵某说周某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正准备到其家里上门道歉并送其去医院治疗,但觉得自己吃了亏的赵某越想越生气,这事情不能就这么不了了之,于是打电话叫来了自己的外甥李某等3个年轻人携带钢管、棍棒等管制工具来到现场,并对正准备道歉的周某进行了殴打,至周某左肱骨螺旋型、粉粹性骨折,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案发投案,赔钱又获刑。案发后几日,实施伤害的三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犯赵某随后也被传唤到案,并于2016年5月25日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被害人住院期间医疗费58230元人民币、一年后拆除钢板的费用和7万元人民币的护理、营养、务工等费用共计十几万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本案又系邻里纠纷引发,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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