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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通报2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7-07-26 10:37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JJXMT.CN]江南都市报讯 王林华、全媒体记者王平报道:7月26日,记者获悉,近日,彭泽县纪委通报了2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龙城镇南阳村党支部书记欧阳卓龙收受村民钱物问题。2011年至2015年,南阳村党支部书记欧阳卓龙在村民申请建房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村民烟酒礼品和现金3000元。欧阳卓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物被责令退还相关村民,并被免去南阳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芙蓉农场人社所所长石龟龄收受退休干部钱物问题。石龟龄在先后任芙蓉农场劳资科科长、人社所所长期间,在为老干部办理退休套改行政工资审批工作中,利用职权收受多名退休干部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9940元。石龟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芙蓉农场人社所所长职务,收缴违纪款物上交县财政。
 
  通报强调,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做到真抓实抓、真管真严。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频发,或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要严肃追责,以问责推动形成集中整治“微腐败”的合力,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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