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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法院强化四种意识确保执行安全

2013-09-04 11:37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8月29日,县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谨防暴力抗拒执行,保障执行干警安全的紧急通知》,研究当前执行工作的情势,部署下阶段执行任务,强化安全执行意识,增强安全防范,确保执行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强化执行为民意识。将为民意识、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和执行安全意识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注重采取强制措施与人本执行有利结合,正确把握好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实现案件质量、执行效率和司法效果的统一。

    强化规范执行意识。坚持程序公正原则,维护良好的执行秩序。执行人员在财产调查、控制、处分、罚款及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时,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坚持公正公平、阳光公开执行,落实执行进程及信息告知制度,从“案结事了、息诉止访、服务大局、确保稳定”的高度做好执行工作,以过硬的办案质量和良好的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强化预案防控意识。针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案件制定相应执行预案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密切注意当事人的言行,防止当事人情绪失控或者做出不理智行为。

    强化联执协防意识。坚持执行工作与其他部门联动执行结合,通过与(县乡镇)党委政府、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检察、银行、车管、房管、工商、新闻媒体、村组群众、街道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开展联动威慑执行,同时,借助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积极提升执行财产查控效果,加大信用惩戒力度;进一步限制和挤压被执行人投资交易与社会活动空间,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文 卢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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