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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区司法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2017-06-19 10:23 来源:中国浔阳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6月14日下午,浔阳区司法局召开全局领导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区委组织部“6.14”会议精神,部署落实领导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公证处主任、律师事务所主任、各街道司法所所长及局非领导科级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全局上下,要深入贯彻区委组织部“6.14”会议及徐部长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央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局在职科级干部(含非领导科级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地向组织报告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会议强调,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浔组字〔2015〕13号)文件精神报告重要情况。严格执行年度报告制度。认真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上报区委组织部。严格执行月报告制度。对婚姻情况发生变化、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发生变化、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领导干部操办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的婚事、丧事等事宜的情况等事项,按规定填写《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变化情况报告表》或《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上报区委组织部。严格执行即时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出现严重病情、伤情、非正常死亡的情况、赴境外滞留不归的情况以及其他需报告的重要情况,按规定填写领导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单上报区委组织部。
 
  会议要求,全局领导干部务必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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