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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区开展第一轮巡察工作

2017-06-22 11:17 来源:中国浔阳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近期,浔阳区正式启动巡察工作,对12个单位开展第一轮巡察。

 
  紧盯5类问题“重点巡”。该区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五类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采取13种方式“灵活巡”。巡察过程中,综合运用听、谈、核、评、问、查、访等方式发现问题,即:听取被巡察单位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巡察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坚持6个步骤“严格巡”。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的时间一般为20天左右,分做好巡察准备、开展巡察、报告巡察情况、反馈巡察意见、移交巡察问题和线索、巡察整改和督查等6个步骤开展。被巡察单位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2个月内必须上报整改情况报告,有不同意见的,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1周内应明确提出。区委巡察办会同巡察组采取建立台账、对照检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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