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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立法座谈会召开

2017-08-23 11:50 来源:九江人大信息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8月17日,《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立法座谈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静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夏兴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孙金淼、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罗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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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夏兴副主任通报了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制定、省内外城市经验、城市管理现行体制机制等有关立法工作情况,并就条例草案所规定的事项范围、执法主体和市委意图等方面的问题作了介绍。与会人员围绕条例草案纷纷提出了很多很好的修改意见建议。
 
  孙金淼副市长在会上指出,城市市容管理直接关系市民生活质量,这部法规的制定可谓抓到了点子上,立到了群众心坎上。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大家要冷静、全面、历史地看待城市管理这一问题。城市管理体制无固定模式,一级管理体制和两级管理体制也都各有利弊,我们要结合本地实际,找准有利于九江城市管理的工作模式,并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予以固化。他建议,城市市容管理立法要调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主体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级作用,共同管理好、服务好九江这座城市。
 
  冯静主任在会上作了讲话。她指出,与会同志态度非常严谨、非常务实、非常认真,对条例草案字斟句酌,逐条逐句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对于条例下步朝着更高层次、更好水平、更符合九江实际的方向迈进打下了基础。她强调,条例的起草制定要抓住关键。一方面,关于执法权的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执法权限,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切实防止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形成利益平衡最佳状态,用最少的人财物实现最好的管理;要体现改革精神,坚定简政放权、执法重心下移的城市管理改革方向,坚持和巩固实践中已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既要发挥市级强有力的统筹协调作用,也要发挥区、街道以及社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关于条例内容,务必做到精而细,确保出台后便民管用可操作。她强调,条例要体现地方特色。立法起草组下一步要充分吸纳好的意见建议,结合九江特色,大胆创新,进一步修改完善好该条例。
 
  九江开发区、九江县、濂溪区、浔阳区、八里湖新区主要领导和建设、规划、行政执法等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街道代表、专家学者等参加座谈会。(张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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