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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区公安分局“压事故、保畅通、除隐患、强宣教”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17-11-19 09:29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JJXMT.CN]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交通安保任务圆满完成,目前全省已进入秋冬运输和恶劣天气高发期,10月31日、11月1日,在瑞昌市和在经开区城西港分别发生两起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这两起事故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受到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为认真贯彻省政府、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及市局领导指示,进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全市公安机关奋战60天,克服困难,再接再厉,坚决确保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全面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经分局研究决定,自1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在全区集中开展“压事故、保畅通、除隐患、强宣教”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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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坚决执行省政府、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要求和市公安局党委决策部署,总结巩固党的十九大交通安保成功经验,积极运用于“防事故、保畅通、保平安”这个核心目标。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最强的责任担当、最严的管控措施,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排查、铁腕整治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压事故、保畅通、除隐患、强宣教”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举一反三,全力以赴防松懈、防反弹,及时发现整改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努力减少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遏制交通事故高发态势。达到全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交通违法查处率明显提高,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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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扎实推进“压事故、保畅通、除隐患、强宣教”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浔阳区公安分局成立交通事故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由浔阳区副区长、分局局长刘松任组长,市局交管支队第一大队大队长周浔勇、浔阳区公安分局副政委朱杰、浔阳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陈琦任副组长。办公室、政工科、指挥调度科、交管支队第一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特巡警大队、网安情报大队、法制科、督察大队及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交管支队第一大队秩序中队和分局治安大队,由交管支队第一大队副大队长胡涵和分局治安大队长陈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互对接,组织、指导、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职责分工为:
 
  各成员单位:严格工作措施,明确职责任务,积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协调交管、安监、交通、公路、教育等职能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情况要积极向分局及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逐步完成隐患整改工作;组织警力配合交管部门开展交通管理工作。
 
  办公室:协调组织召开全区“压事故、保畅通、除隐患、强宣教”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调度会、推进会和总结表彰会。
 
  政工科:选树先进典型,强化表彰奖励工作,深入挖掘各地先进工作方法,积极选树表彰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促进整治期间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指导分局各单位加强舆论引导,组织全区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压事故、保畅通、除隐患、强宣教”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好舆情监测,及时通报,及时引导处置。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隐患教育,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交通参与人。
 
  指挥调度科:对涉及交通事故警情及时调度、及时处置,加强各单位间信息沟通,确保整治期间信息准确、及时报送。
 
  交管支队第一大队:做好辖区交通事故预防及深度调查、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交通安全宣传及统一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汇总、通报和调度和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展。
 
  特巡警大队:做好路面巡逻防控工作,重点加强城区特别是商业区、校园周边区域的管控力度,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及事故处置工作。
 
  治安大队:协调各派出所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及事故处理工作;对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发生暴力抗法行为的,指导各派出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创新警务模式,协调各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配合交警部门组建联合执法分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协助交警部门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及时汇总、通报调度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网安情报大队:负责密切关注涉及交通事故舆情的网络动态,协助宣传部门做好舆论引导。
 
  法制科:指导各实战单位针对交通事故处理有关法律依据的运用,加强对较大、重大事故案件办理的督导,促进各单位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和查处违法犯罪,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督察大队:通过采取“现场督察、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和检查,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各派出所: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及事故处理工作;对辖区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发生暴力抗法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创新警务模式,各农村派出所协助交管部门参与交通管理;协助交管部门加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教育力度;配合交警部门组建联合执法分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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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整治措施
 
  (一)迅速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分局各成员单位要迅速协助交管、交通、安监等相关单位,对辖区所有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隐患、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无一例外地全面彻底进行排查,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1、要以国省道、山区道路、主要县乡道为重点,结合前期开展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回头看和再排查。一是国省道交通标志缺少、标线灭失,平交路口指示、让行标志缺失,弯、坡及通村过镇等人口聚集区路段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二是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通行客运班线集中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且安全设施缺失等重点路段;三是低于规定标准或符合规定标准但叠加、连续使用极限值设计的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临水、临崖、临谷)路段;四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设计、渠化不合理、限速标志、减速设施不全或损毁的平交路口。
 
  2、要以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货车、七座小型客车为重点,全面排查长期逃避监管、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等不安全的车辆,并对辖区“营转非”大客车进行全面排查;对驾校送考车辆安全指数及营运资质进行排查。
 
  3、要以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和货车、七座小型客车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屡发未受处理、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
 
  4、要以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危险品运输企业为重点,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积极会同交管、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全面排查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时GPS专人值守的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事故频发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排查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规定、城市公交车驶出城市规划区车辆技术等级、类型等级不达标或存在超员现象的客运企业以及存在挂靠经营现象的运输企业。
 
  5、对道路未竣工或竣工未移交但又对社会车辆开放的光板路。要全面排查、督促建设单位符合通车条件的,立即完善交通设施后移交管理。对不符合通车条件的,要采取物理隔离措施,禁止社会车辆通行。
 
  (二)积极配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高危事项等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做好登记备案、建立台账等工作;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治严整,务求实效,不留后患。
 
  1、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治理。各单位要将排查出的道路隐患图文并茂制作台账,书面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业主单位明确措施和时限、立即予以整改;对事故多发、隐患突出,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设置临时警示标志,督促增设简易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通行安全。同时,要组织警力强化对重点容易引发道路塌方、山体滑坡、路面积水等路段的巡逻管控,提前设置警示标志和提示标牌,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2、大力整治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协助交管部门定期对未按时参加检验的大中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信息进行系统锁定,民警在路面巡查中发现该类车辆一律暂扣,强制就地参加机动车检验;各地要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三清理”工作,对逾期未审验的、违法行为未处理、已满12分仍在驾驶重点车辆的驾驶人,责令所属运输企业限期清理,清理不到位的,要对该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改。
 
  3、着力加强重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各单位要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部门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扎实开展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集中安全教育,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必须进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到位;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要定期进入客运企业依据卫星定位监控平台的监控记录,依法查处客车超速、超时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
 
  各单位要主动协调媒体,积极宣传“压事故、保畅通、除隐患、强宣教”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和群众的理解支持,打好宣传战,营造有利排查整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1、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集中报道、配发评论、开展访谈等形式,对开展“压事故、保畅通、除隐患、强宣教”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和作用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排查整治情况。同时,要利用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等传统的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2、要加大对“压事故、保畅通、除隐患、强宣教”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曝光力度。活动期间,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双微”平台,向社会曝光一批交通安全隐患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曝光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知晓率;同时,广泛宣传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直观形式,震慑交通参与人,营造文明出行、安全行车的良好舆论氛围。
 
  3、要将“压事故、保畅通、除隐患、强宣教”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与“两站两员”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村组、企业、劝导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宣传工作,强化社会效果,将安全行车常识等编成短信,通过手机短信发布平台发送给辖区重点车辆管理人员和重点驾驶人,进行“点对点”的警示教育和宣传提示。
 
  (四)强化开展路面查缉防控战。
 
  1、集中整治机动车“三驾”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技装备,抽调警力对道路“三驾”违法行为继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由治安、禁毒、刑侦、特巡警、交警等警种部门开展联合行动,采取设置固定卡点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对宾馆、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重点道路及夜间和节日期间等重点时段的检查管控,做到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不漏管、不失控。
 
  2、集中整治“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和“两闯”(闯红灯、闯禁行)违法行为。借力科技信息化技术与手段,提高路面见警率和对机动车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和闯红灯、闯禁行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率,对“三乱”、“两闯”违法行为决不姑息放纵,坚决严查严处,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3、集中整治“三车”(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工程运输车)违法行为。以城市道路“三车”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路段、路口为重点,严查严处“三车”闯红灯、逆行、野蛮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超标电动车要依法依规进行执法管理,对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要依靠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源头监管,把住市场准入关,对工程运输车要加强日常监管。
 
  4、协调组织整合治安、派出所、交警等警种力量,建立所队合一工作模式,组建联合执法分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辖区乡、镇、村道路重点时段、路段和重要节点的巡逻管控和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校车、“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二轮、三轮摩托车等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环境。
 
  5、各单位每周要开展一次多警种、多部门联合集中整治统一行动,重点查处酒驾、闯红灯、涉牌涉证、货车和渣土车野蛮驾驶等严重违法。同时,积极开展客运车辆跟车暗访行动,及时纠正查处严重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6、有关单位要全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要充分依托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发挥农村交通安全组织体系的作用,牢牢守住出村口、乡镇要道口,重点劝导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确保“两站”“两员”发挥作用。
 
  7、持续推进国省道错时联勤制度,强化提升现场见警率、执法率。尤其在事故多发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对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货车、七座小型客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执行“六必查”措施,即:乘车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必查、安全设施必查、轮胎磨损必查。各单位领导要加强日常检查巡查机制,提高民警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路面执勤执法和勤务落实情况;对勤务不落实导致所辖路段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倒查事故责任,确保民警在岗在位和上路管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事故预防整治工作,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全力抓好检查落实,逐级明确责任。既要对本地所有隐患和问题进行彻底排查,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又要抓好检查督促和跟踪问效,指导辖区各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督察大队要抽调治安、特巡警等警种部门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确保部署的各项措施在每个层面都能督办到位、一抓到底。对工作不落实、发生问题的,分局将约谈各单位主要领导,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问责。
 
  (二)强化沟通协作,开展综合治理。各单位要加强与交通运输、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资源共用、信息共享,合力推动大检查工作;要以此次道路交通隐患整治工作为契机,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道路交通安全动态、高效的防控体系。同时,各单位要将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向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推动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
 
  (三)规范执勤执法,强化交通宣传。各单位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炒作和群体性事件。整治期间,行动要持之以恒、保持韧劲,不搞一阵风,力争固化行动成果,要从执法数量、效果、态势三个维度加强考核,民警、辅警要在岗在位、尽职尽责,要突出现场执法,不能过度依赖非现场执法。要把宣传报道贯穿集中整治行动始终,政工科要对各单位开展宣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指导各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工作,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强化信息报送,总结固化经验。整治工作期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的信息报送,每周五上午及时上报小结和相关工作信息(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排名和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工作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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