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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法律援助中心荣获“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3-09-05 11:14 来源:九江新媒体

  永修县法律援助中心荣获

“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九江新媒体]近日,永修县法律援助中心被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江西省委授予“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永修县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充分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积极协调、配合各部门单位担负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一方面,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团县委、妇联、残联、总工会、各乡镇等27个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54个村、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为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另一方面,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简化工作程序,实行零审查制度;同时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援助案件,为其指定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承办,对违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根据未成年人受教育程度不高、社会认知能力低、冲动犯罪等特点,在会见和庭审时注重对其进行法制教育,鼓励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使失足的青少年罪犯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对生活抱有新的希望。(文 黄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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