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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8-01-31 09:55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JJXMT.CN]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财政项目资金监管,保障财政项目资金安全,2017年以来,永修县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县、乡财政部门编制财政项目资金目录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表,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再监督再检查提供依据,并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自我监督检查。县、乡财政部门编制本级财政项目资金目录和使用情况表,项目名称、资金数额、项目进度、资金走向等重要内容信息准确无误。县、乡财政部门与同级纪委实现信息共享,每季度向同级纪委报备一次截至本季度末本级财政项目资金目录和使用情况表,与同级纪委共享项目进展及项目资金走向等实时情况。县财政部门组建年度项目资金监管检查组开展检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项目资金监管领导小组组长,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项目资金监管检查组按照项目类别,结合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每年至少一次针对某领域项目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需经本级财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同级纪委报备。涉及财政项目资金的县直单位和部门严格编制项目清单,建立相关台账,履行好自我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把好各项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最后环节的监管关口,深入基层掌握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公开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等情况,不断细化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监管的监督责任。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本地查办案件情况、群众反映热点、焦点问题、巡查发现问题等,认真做好对财政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切实担负起再监督再检查的职责。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财政部门项目资金清单和县直有关单位、部门资金项目清单,加大项目资金监督抽查比例或专项巡察。县纪委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全县财政项目资金的综合性再监督再检查,乡镇纪委抽查项目资金量达到总量的3%。
 
  (李辉、熊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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