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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你铲我的菜 我拆你厕所

2013-10-24 11:51 来源:浔阳晚报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可是存在矛盾的邻居也是大有人在。10月18日,浔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郭某管制十个月。

  被告人郭某(女)一家因为一些日常纠纷,与邻居张某一家的矛盾由来已久。3月7日19时许,郭某与丈夫下班回家,发现他们家旁边菜园的菜没有了,而之前种菜的地方搭起了一个厕所。郭某的丈夫知道那是隔壁邻居搭建的,一怒之下,没打招呼就把那个新建的厕所拆掉了。

  郭某的丈夫拆掉厕所后,就回到了自己家中,还在菜园里的郭某却看到邻居张某拿着锄头过来了,于是两家人开始发生口角,并发展成肢体冲突。张某和郭某的丈夫两个人纠缠在一起,郭某怕自己丈夫吃亏,遂回家拿铁棍赶至现场,将张某打伤。张某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案发后,郭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张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郭某赔偿了张某各项损失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郭某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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