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 民生发布

元旦起社会资本投资保障房贷款可获财政贴息

2014-12-26 10:51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根据财政部新出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贴息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自2015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将享受贷款贴息。
 
    根据《办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贴息,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年度计划和市县人民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并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从各类金融机构实际借入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住房建设和公共租赁住房购建、运营管理的贷款;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未享受过政府投资补助和其他贴息扶持政策。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符合贴息政策的,适用本办法。
 
    《办法》明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贴息资金来源于市县、省级、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贴息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准,原则上不超过2个百分点。贴息期限按项目建设、收购、运营管理周期内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其中,对于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贴息资金的使用,实行“先付息,后补贴”的原则,每年结算一次。

相关阅读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 赣ICP备13004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