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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水管破裂楼下遭殃 7000元损失谁承担

2015-10-14 16:57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楼下长期无人居住,由于水管破裂漏水,已经造成了约7000元的损失。楼上楼下的住户多次协商,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楼上的认为,自己不知道水管破裂漏水,只愿意承担一半的损失。楼下的表示自己房子一直无人居住,漏水导致损失惨重。

 
  楼上水管破裂楼下遭殃
 
  张先生家住西苑南路,前两天他被告知,楼下住户家中积水严重,他意识到此事可能跟自己有关。
 
  随后,张先生的妻子和楼下的业主一起处理了房间内的积水。“不管最终责任由谁承担,此事肯定跟我家有关,所以我一直积极处理此事。”张先生说,为了进一步降低损失,当晚他家就没有用水了,以免水管再次漏水。
 
  浔阳晚报记者在张先生家看到,他已经把水管的总闸门关掉了。“我可以一两天不用水,但是不可能长时间不用水。”张先生说。
 
  虽然楼下住户的家中的积水已经处理完毕,但是地板和墙面还是遭到了破坏,据小区物业公司请来的装潢公司估计,大约需要7000元的维修费。张先生当即承诺,愿意承担一半的责任,私下协商解决。但是楼下住户拒绝了这一提议。
 
  双方都认为自己是受害方
 
  楼下的业主王先生表示,自己也很积极配合处理此事,但是不认同张先生提出的赔偿3500元的解决方案。“房子我一直没住,水管破裂导致我家漏水还无法界定由谁负责。”
 
  水管破裂由谁负责成了问题的关键。两家都说自己没有责任,而水管又过了两年的保修期,由于楼下一直无人居住,也无法搞清楚水管开始破裂的具体时间。王先生表示,自己是受害方,除非张先生能出示书面说明,表示水管破裂系他全部责任,否则现在维修水管,以后责任不好认定。“张先生提出的赔偿一半的解决办法我不认可,如果协商不了,只能通过司法鉴定得到结论。”
 
  由于司法鉴定需要一段时间,张先生在此期间都不能用水,生活极其不便。张先生表示,楼下长期无人居住,他根本不知道水管漏水,如果早点知道此事,损失也不会如此之大。“我赔偿一半都觉得很冤枉,但是考虑到邻里关系,有问题还是好协商,走司法途径需要时间和成本。”
 
  物业:正在积极协调此事
 
  楼上漏水,楼下受损失,维修费用该谁出?对此,物业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事情发生后,物业也在积极协调处理此事,但是很难做通楼下业主的工作,他们非要鉴定报告出来才给予维修。物业负责人表示,楼上楼下因为漏水发生纠纷时有发生,但是由于及时发现,损失较小,双方都能愉快地协商解决,“张先生和王先生的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
 
  对此,有住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业主林先生说,楼上楼下漏水纠纷,最好的解决方式是双方各出50%的费用。“一般人都会认为楼下家中漏水肯定是楼上造成的,就应该由楼上出钱,这是正常的。但有时也未必都是楼上的责任,还需要双方互让一步,调查清楚原因,费用的承担问题可协商解决”。(浔阳晚报 记者李超铭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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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住户家里地板被水浸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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