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 民生发布

九江:定点药店个人账户购药范围圈定

2015-12-08 08:53 来源:九江日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日前,记者从九江市人社局获悉,为规范医药市场秩序,规范医保管理,九江市进一步加强了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扩大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多措并举规范九江市的医保管理。

 
  据悉,九江市现有600余家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140余万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过去部分药店在利益驱使下,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售卖与医药无关的生活用品如香皂、牙膏等,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卡在药店内任意划卡购买各类商品,严重搅乱了医药市场秩序。为此,今年九江市通过扩大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明确定点药店个人账户购药范围和实现定点药店服务质量暗访常态化等举措进一步规范医保管理。扩大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原来医保卡个人账户可支付门诊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政策范围内药品发生的医疗费用。现在将门诊治疗特殊慢性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支付以外的部分医疗费用、住院起付线费用以及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也纳入个人账户刷卡结算范围,进一步激活了个人账户资金,发挥了医疗保障功能。同时,为方便异地安置或常驻外地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经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当年度的个人账户于年底一次性划拨到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发放至本人,无用人单位的一次性划拨到个人银行账户上。
 
  明确定点药店个人账户购药范围,根据赣人社字〔2012〕219号、九人社医〔2012〕14号文件规定,重新梳理明确定点零售药店可以摆放和销售品种为:“国药准字号”的药品;“卫消字号”的消毒用品;“(食)药监械(进)字号”“(食)药监械(准)字号”“(食)药监械(许)字号”的医疗器械;具有“蓝帽”专用标志的“国食健字号”“卫食健字号”的保健品和中药饮片及药材。同时对其中可用医疗卡个人账户支付结算的品种予以了明确。定点药店服务质量暗访常态化。自2015年10月起,组织专业稽核监督队伍,采用随机方式对定点药店服务质量,用药管理,医保政策落实、医保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暗访,重点对销售生活用品、化妆品、食品等行为进行检查,凡是有以上违规行为的,一律给予停业整改的处罚。对于多次整改依然违规的定点药店,终止其定点服务业务。确保个人账户使用于医疗保障的合理方向,真正发挥救命治病的有效作用。(九江日报 万敏 记者邹雅思)

相关阅读

九江视窗网 JJSCW.COM.CN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江视窗传媒有限公司 - - 赣ICP备13004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