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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红头文件已出炉 产假可休158天

2016-05-20 14:06 来源:浔阳晚报

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红头文件

产假可休158天 男方护理假15天

   [九江新媒体JJXMT.CN] 今年1月20日,江西省给广大育龄妇女发了一个大红包,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我省《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虽不再享受晚育假,但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增加60天产假,也就是说产假至少可休158(98+60)天。然而,这近半年过去了,并不是所有的用工单位都执行了新的产假制度,理由竟然是没有收到政府下发的红头文件。不过,要告诉大家的是,这政府的红头文件已于近日出炉了。

  今年1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分娩前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服务卡》,凭《生育服务卡》享受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受生殖保健服务。
 
  同时,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我省《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再享受晚育假,但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具体规定是: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这红包发得很及时,但是,有些育龄妇女却没有及时享受到延长产假的待遇。
 
  “听说产假至少可以休到158天这个消息,一开始的时候真的很激动。但是后面的情况让我真的很无奈!”市民小邓反映,她所在的单位表示,由于没有收到政府的红头文件,所以还是按照老的产假天数实行,让她少休了产假。
 
  在省卫计委的官网也看到,留言咨询产假的网友还不少,大部分都是表示单位需要政府下发的红头文件才实施新产假制度。
 
  别担心,红头文件终于出台了。5月5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其中第二条的第六点指出,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对符合政策生育的育龄夫妇,其享有的产假和护理假按照新修正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文件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估计现在有很多单位都陆续收到了这个文件。赶快把这个消息告诉身边有需要的朋友吧!(浔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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