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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调整跨年度住院就医结算方式

2016-06-15 10:08 来源:九江日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6月13日,记者从九江市人社局获悉,为改变职工岁末年初一次住院两次入院的现象,日前市人社局出台政策调整了跨年度住院就医结算方式。

 
  据介绍,九江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目前的结算方式是: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可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支付,每个结算年度为1月1日∽12月31日。但这种结算方式对于参保人员来说存在着不合理的地方,跨年度住院病人需要在12月31日办理出院扎账,而后再办理入院手续,这既不方便病人的连续治疗,也可能会使个别定点医疗机构趁机再收取一次住院起付钱。
 
  为方便群众,九江市近日调整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人医疗费用结算方法。明确规定所有参保住院病人医疗费用结算以实际出院时间为准,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实际出院时间所在年度结算。住院医疗费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自付负担过重二次补偿等相关医疗保险待遇均纳入实际出院时间所在年度计算并执行该年度的政策标准。
 
  同时,过去九江市医保卡的个人账户只能支付门诊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政策范围内药品发生的医疗费用。为进一步激活个人账户资金,九江市日前发文,将门诊治疗特殊慢性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支付以外的医疗费用、住院起付线费用以及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也纳入个人账户刷卡结算范围。为方便异地安置或常驻外地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经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当年度的个人账户于年底一次性划拨到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发放至本人。无用人单位的一次性划拨到个人银行账户上。(九江日报 万敏、记者邹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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