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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免费乘公交年龄拟降到65岁

2016-08-06 16:01 来源:浔阳晚报

《江西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民意

   [九江新媒体JJXMT.CN] 8月4日,《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在江西人大新闻网上征求民意。9月5日前,社会各界人士可登录江西人大新闻网提出意见、建议。草案拟规定,将老年人享受免费乘坐城市交通工具的年龄从70周岁调整为65周岁。由于草案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新规何时施行暂未明确。

  草案提出,60岁以上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我省范围内享受这些优待:(一)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托运行李、物品,优先优惠乘坐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二)优先办理金融、供电、供水、供气、电信等业务;(三)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四)免费进入政府兴办或者给予资金支持的公园;(五)进入体育馆、影剧院等公共文体娱乐休闲场所票价优惠;(六)火车、汽车、地铁、港口、机场、银行、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应当设置老年人座椅,车(船)上设置一定数量的老年人座席;(七)公共文化场所应当为老年人文艺团体开展活动免费或者低收费提供场地,公共体育场馆应当为老年人免费或者低收费提供活动场地;(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的文化体育设施,具备条件的,在固定时段对老年人免费开放。
 
  而年龄到达65周岁以上老年人除享受上述优待外,还可以在我省范围内享受免费进入景区景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地铁和轻轨的优待。经核算,将我省老年人享受免费乘坐城市交通工具的年龄门槛调整为65周岁后,可使50多万人受益。
 
  目前,九江市公交老年卡发行对象限浔阳区、濂溪区、开发区户籍或外埠持有暂住证(居住证)的70周岁及以上老人。可凭身份证或户口簿、一张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到市行属大院老年委办公室办理。领到卡的老年人每月可享受200次免费乘车,次数用完,仍需投币乘车(过月剩余次数作废)。该卡每年11月、12月份年审一次,持本人身份证和IC卡到九江公交IC卡服务中心办理年审,通过后,可继续使用。(浔阳晚报 黄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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