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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嫌家远偷电动车 民警人性化执法获好评

2013-07-06 12:01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日前,江西省共青城市公安局突出教育、挽救、感化职能作用,对盗窃电动车的共青城市某中学初二学生小军(化名),以推迟传唤时间,处予行政拘留不予执行的处罚,顺利的让小军参加完期末考试,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小军学业的影响。民警的人性化执法,深受学校老师、家长的好评。

    6月7日,共青城市公安局新区派出所接市民金某报警,称自己刚买不到两天的新电动车在共青城市工业园区某网吧门口被盗。接到报警后,新区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展开调查。经查,失主金某当天中午将电动车停在网吧门口到网吧上网,傍晚回家时,才发现电动车不翼而飞。

    通过现场调查走访,民警分析盗窃金某电动车的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就是当天在网吧上网的人员。在对当天网吧200多上网登记人员的摸排和信息比对,一上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发现该男子在网吧座立不安,时而来回走动、行为极其异常,鬼鬼崇崇地像在找什么东西,当走到一辆电动车跟前便手忙脚乱起来,不一会就消失在视线中。

    人是发现了,可是谁都不认识他,在人海茫茫中要确定此人身份信息却不容易。为尽快早日破案,民警通过反复比对信息和分析研判,最终锁定了在共青城市某中学读初中二年级的学生小军有重大作案嫌疑。6月25日,当民警找到小军后,小军明白了一切,随即交出了被盗电动车的钥匙,对6月7日在共青城市工业园区某网吧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小军是因嫌家离学校路途太远,步行很累,且家庭条件又不允许,才产生了盗窃电动车的邪念。

    当时正值学校期末考试,为了不影响小军的学业,民警待小军参加完学校期末考试后,对其进行了依法传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军属于未成年人,共青城市警方对其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不予执行的处罚。

    目前,小军盗窃的电动车已返回失主金某。(文  王印生 余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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