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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村民诉教学点合并不合理 致学生溺亡校方不担责

2015-05-18 16:47 来源:中国江西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2015年5月11日,都昌县南源村一名四年级女生上学途中发生意外,溺水身亡。对此,死亡学生家长认为,都昌县化民中心小学(以下简称化民中小)将南源完小与铺里小学合并,使南源村学生上学路程变远才是导致这起悲剧的“真凶”,要求校方给予赔偿。校方则认为家长的要求并不合理,拒绝赔偿。江西柴桑律师事务所律师樊正根表示,若两教学点合并是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合法审批,学校则没有赔偿义务。

  学生上学途中溺亡 家长归责于教学点合并

  5月17日,网友“冰冰”向中国江西网记者反映,称2015年5月11日,都昌县土塘镇南源村委会棋盘村一名四年级女学生在上学途中溺水身亡。

  据该名网友讲述,2012年下半年,都昌县化民中小将南源完小的四、五年级撤销,与铺里小学合并。因此,曾就读于南源完小的部分学生要到相距近2公里外的铺里小学上学,中途要经过一条小溪。因此,上学途中的安全问题引起家长的担忧。

  “最初知道学校要合并的时候就担心孩子在上学途中出现意外,却没想到悲剧还是发生了。如果学校不合并,那么学生上学路程也不会增加,学生也不会在过小溪的时候溺亡。”对此,家长认为化民中小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化民中小回应:赔偿要求不合理,学生意外溺亡学校并无责任

  对此,中国江西网采访到都昌县化民中小校长吕敬武。当记者问及南源完小与铺里小学合并的原因时,吕敬武解释称,南源完小四、五年纪学生加起来不到10人,学生上课兴趣不高。因此,县教育局为合理安排教学网点,优化教学资源,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便让化民中小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学点进行调整。

  对于家长提出的赔偿要求,吕敬武认为并不合理。“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就跟家属明确了责任分工,放学后由老师护送学生经过危险路段,上学时则由家长负责护送,尤其是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更需要学校和家长双方尽到责任。在这起学生意外溺亡的事件中,校方已完成放学时段的护送义务,因此学校并无责任。”吕敬武表示,若家长执意认为学校有责任应该赔偿,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学校将根据法院判决进行相应赔偿。

  律师咨询:教学点依法合并,校方无赔偿义务

  村里教学点合并致使学生上学路途遥远,意外身亡,对于这一问题,学校是否应承担相关责任。对此,记者联系到江西柴桑律师事务所樊正根律师。

  樊正根表示,若都昌县南源完小与铺里小学是根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依法合并,那么学校则没有义务承担责任,该事件只可视作一起意外事故。(中国江西网 记者滕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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