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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将全面建立离婚信息共享制度

2015-09-15 09:26 来源:九江晨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日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西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离婚信息共享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建立离婚信息共享制度,我市民政部门与法院将全面建立离婚信息共享制度。

 
    目前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法院判决离婚,二是在民政婚姻登记处离婚。以往,法院只看得到离婚判决信息,而民政局只看得到离婚登记信息。今后,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法院将作出的准予离婚的生效法律文书,自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将直接寄送结婚登记所在地县级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各中级或基层法院作出的涉外、涉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华侨、出国人员准予离婚的有效法律文书,自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将寄送省涉外收养和涉外婚姻登记中心。各地民政部门将每月向当地基层法院报送离婚信息台账,积极配合法院了解和掌握诉讼相关人的婚姻状况,法院工作人员可以持单位介绍信查阅相关当事人的婚姻档案。
 
    建立离婚信息共享制度后,民政和法院两家单位对于一个公民的离婚信息就实现了共享。比如,进入全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后,输入某人的身份证号码,便会弹出其婚姻登记信息,与以前相比,在“离婚信息”一栏内,便会多出一个“离婚判决信息”。(九江晨报 黄纪铭 记者吴雪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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