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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不满意不用再“受气”

2015-09-16 09:06 来源:浔阳晚报

 “电商大促”下月起不得限定退货条件

促销规则不再是电商说了算,买家可随时退货
 
    [九江新媒体JJXMT.CN] 对于痴迷网上购物的浔城“剁手党”来说,货物虽然便宜,但若遇到的是“耍奸”的商家,买到了伪劣或者假冒产品,退货时却被告知有一大堆的“限制规定”,不仅钱要打水漂退不回来,还要受一肚子的气。如今,马上就不用受这个“气”了。9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从10月1日开始,电商平台进行集中促销活动时如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可能会被查处。而其中“预售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换货”、“赠品不享受三包”等限制条款是严查的对象。
 
    市民:“我一年网购要花近万元,两成想退货遇阻”
 
    在我市某单位上班的庞小姐有4年多的网购经历,但也因网购吃过亏。“以前在网上购买到伪劣产品,遇到好的商家还可以退货;遇到难缠的商家,就会摆出一大堆的理由拒绝退货,这能怎么办,又找不到他们?只好吃一堑长一智,再也不到这样的网店去买了。”说起前些年的网购经历,庞小姐说,自己有很多朋友买到了便宜货,可问题也多多。买之前,和商家聊得特欢,可货一到手,换可以,想退却非常困难。
 
    “我网购商品一年要花近万元,但货到手后,若发现与网上说的不一样,就想退,大部分都能退换,但也有近两成会遇阻。现在改在天猫买,放心,而且还承诺七天内无条件退货。”庞小姐的经验是,选择淘宝上不设置退货条件的网店。“以前担心退货有困难,如果实行了不设限定退货条件,网上购物就更加放心了,选择的余地更多。”
 
    去年“双11”过后,预售过程中的订金问题,成为诸多网上购物者的槽点。庞小姐在网上购买了一件某品牌的羽绒服和大衣。预售期间,对方几次催她交预付金。她有点犹豫,因为卖家的条件挺苛刻,说付了预付金后如不购买就不退钱,就算买也不享受新《消法》规定的7天无理由退货。这些条件让王女士有点难接受,虽然她喜欢衣服的样式,但商品到手肯定要经过几道程序,是否保证衣服品牌的真实性,她也说不准。“衣服是比实体店便宜了很多,但没法保证质量,还是不放心,就没买。”
 
    工商总局:下月起,“电商大促”不得限定退货条件
 
    再过一段时间,就是接踵而来的11月11日、12月12日以及圣诞等节日,按照往年习惯,各种电商的“大促”活动将一波一波来袭。不过从下个月开始,促销的规则不再是各家电商自己说了算。
 
    9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根据《规定》,网络集中促销,是指在特定时间内,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即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经营者在互联网上,通过提供优惠条件开展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其中,作为集中促销的组织者,第三方交易平台应当记录、保存促销活动期间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同时,交易平台需对网络商户的促销活动进行检查监控,如发现商户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并予公示。
 
    对于此前“双11”中曾经出现部分店家规定预售商品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货,且得到了交易平台的支持等问题,此次《规定》中明确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同时,《规定》也对促销中虚构交易量、成交额以及虚假好评、删除差评等行为明确禁止,并明确了违反上述要求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和网店商户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对发放的赠券、积分、优惠券的使用方式和期限有变更,也要先征求消费者的意见,除非这种变更是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
 
    对于这项即将实施的新规,浔城一家网店的负责人表示,不管是预付金,或者预售的商品,只要消费者对产品不满意,他们都会按照顾客的选择来退货。尤其现在电商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他们会更加注重这一块,注重长远销售渠道。(浔阳晚报 记者包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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