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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望女儿遭前夫打伤 当事人可拨打妇联维权

2015-09-26 11:29 来源:中国江西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 9月24日,市民汤女士向中国江西网反映,称其看望女儿时遭到前夫殴打。对此,九江公安部门表示正在调查。法律人士则称,如果情况属实,汤女士的前夫面临行政拘留处罚,并赔偿汤女士受伤后治疗产生的医疗费。

  汤女士被前夫殴打,面部多处受伤
 
  汤女士介绍,2007年与现在的前夫葛先生结婚,之后生了一个女儿,今年8岁,前夫性格比较暴躁,婚后经常因为生活琐事遭受家庭暴力。2014年11月,经法院调解,汤女士与葛先生离婚,但他们仍居住在同一个小区内,女儿由葛先生抚养。
 
  9月22日17时许,汤女士在小区门口见到前夫带着女儿回家,便上前与女儿交流,并告诉女儿已经为她买到需要的书。汤女士说:“这时,站在一旁的葛先生却走过来打我,说我见女儿的次数多了。”
 
  约20分钟后,葛先生被邻居拉走,汤女士的脸部被打伤,随后她报了警,并且做了伤情鉴定。汤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公安部门开具的伤情鉴定书,显示为轻微伤。
 
  目前警方介入调查,妇联称可提供帮助
 
  为进一步了解此事,记者联系到了葛先生,他称这些天比较忙,没有空接受采访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24日,记者来到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白水湖派出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介绍,此事正在调查处理,暂时不便透露具体情况。
 
  九江市妇女联合会宣传部史部长介绍,汤女士可以在工作日期间拨打12338维权热线,或者直接来到妇联部门说明事情详细情况,妇联会帮助汤女士调解此事,维护其合法权益。
 
  律师:故意伤害会面临行政拘留、赔偿医疗费
 
  9月25日,记者联系到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建。他称,如果汤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那么其前夫葛先生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并造成汤女士受轻微伤,虽不会被刑事拘留,但也会面临行政拘留处罚,并赔偿汤女士受伤后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中国江西网 记者钟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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