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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偷拿家中数千元 消费超购买力有效么

2015-10-20 09:55 来源:九江晨报

熊孩子偷拿家中数千元 只为在学校周边商铺狂买游戏点卡

家长质疑商家良知及销售合法性

律师:未成年人一次性消费超过购买力,合同效力待定

   [九江新媒体JJXMT.CN] 打扫房间时发现抽屉里的钱少了一叠,不多不少刚好是3800元。这不是遭贼了,而是被家里的熊孩子拿去买了游戏充值卡。这种事就发生在市民周女士的家中。

 
  初中生买了3800元游戏充值卡
 
  上周末,周女士在家里打扫卫生时,无意发现家中柜子里放着的钱少了一叠,数了数刚好少了3800元。但家里也没丢其他东西,不像是遭贼了,周女士静心想了想,似乎最近家里经常发现一些游戏卡片,周女士怀疑可能是儿子拿了钱。
 
  “在我儿子的书包里,发现了很多‘风向标’‘新战士’的游戏点卡,都是充值的。”周女士说,一番询问后,还在上初中的儿子承认了是自己拿的钱,“他说从6月份开始,自己就拿钱在学校门口的一个报刊亭购买游戏点卡。这种游戏卡的面值分为10元、30元、50元和100元。”周女士说,家里的游戏充值卡加起来面值有3420元,而从网上查到的消费游戏点卡记录一算下来,居然有3800元,这让周女士吃惊不已。
 
  “孩子不自觉,我们大人也没引导好,这点我们做父母的有责任。但是孩子这么多游戏点卡是在哪里买的呢?”周女士狠狠批评了儿子后,才知道儿子经常在学校门口的报刊亭买游戏点卡。“孩子本身就缺乏自制力,现在商家又将游戏卡卖到了校门口,这不是鼓励孩子玩游戏吗?”周女士带着儿子,拿着没有使用的游戏点卡,找到了位于九江市第三中学门口的一家报刊亭,老板承认的确是他卖了点卡给孩子,经过协商后退还了其中未使用的游戏点卡的钱。“孩子花几千元购买游戏卡,老板就不怀疑钱的来源吗,在学校门口售卖游戏充值卡给未成年人合法吗?”这也是许多家长的疑问。

  学校周边不少商店出售游戏充值卡
 
  昨日下午,九江晨报记者来到周女士所说的位于九江市第三中学门口的一家报刊亭。报刊亭的摊位上摆着一些杂志还有零食和饮料,并没有看到游戏充值卡。当记者说要帮念初一的侄子买游戏卡时,老板从柜台的下方拿出一叠面值为10元的游戏充值卡。“一张面值10元的卡需要11元钱。”老板告诉记者,平时有很多学生在这买游戏卡。记者看到,这些游戏点卡看起来跟超市会员卡相仿,但正面印有各种不同的卡通人物,背面写着“一卡通充值说明”和账号密码。
 
  随后记者走访了多所学校附近的小卖铺,都发现了游戏充值卡的踪迹。游戏充值卡能售卖给未成年人吗?对于这一问题,多数老板选择避而不答。还有个别店主表示,就算他们不卖,小孩子也会通过其他方式充值。“学生要玩游戏肯定会买咯。”一店主说道。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9年6月26日,文化部、商务部就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网游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卡等都为虚拟货币。而在文化部于2010年8月1日发布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
 
  同时,记者咨询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叶志辉律师了解到,虽然根据法律,不能认定未成年人购买游戏卡的合同无效,但是如果未成年人一次性购买的金额超出未成年人正常购买力,则合同效力待定。
 
  “游戏点卡销售点就在学校门口,孩子购买很方便,容易助长孩子的网瘾。”周女士呼吁相关部门能进行监督,“希望有关部门能进行监督,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这是周女士的心声,也是许多家长的愿望。(九江晨报 记者商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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