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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11个县市全部荣获省级森林城市

2016-04-08 11:15 来源:江南都市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本报九江讯 徐红波、陈瑾报道:4月6日,记者从九江市林业局获悉,经省政府审定同意,授予婺源县、龙南县、瑞昌市、会昌县、玉山县、铜鼓县、金溪县、上高县、奉新县、共青城市、上栗县、都昌县等12个县(市)为“江西省森林城市”称号。九江市3个县(市)榜上有名,占全省此次获批城市的四分之一。截至目前,我省共有41个县(市)被授予“江西省森林城市”的称号,而九江市11个县(市)已全部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自2012年底九江市启动创森工作以来,九江市政府与各县(市)签订了责任状,九江市财政每年对当年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县(市)各给予50万元的奖励。各县(市)均成立了专门机构,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制定了专项创森规划,因地制宜实施了一批各具地域特色的精品城乡绿化工程和生态文化工程,每个县(市)都新建了一个以上的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城市绿化水平得到大步提升,生态环境得到日益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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