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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事故频发 已成新"马路杀手"

2016-04-19 10:59 来源:浔阳晚报

横穿马路、逆向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

电动三轮车成新“马路杀手”

   [九江新媒体JJXMT.CN] 曾经,因为价格便宜、方便等优势,电动三轮车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的生活,成为许多人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然而,日益剧增的电动三轮车队伍,由于肆意违法行驶、车辆参数超标等多方面的原因,带来的交通问题、社会问题越来越突出,甚至成了“城市痼疾”、人们公认的新“马路杀手”。

  1、他开着电动三轮车撞上了过马路的人
 
  3月27日中午,66岁的吴某开着电动三轮车从庐山区虞家河乡钓鱼回来,当车行驶到浔阳东路联盛超市路段时,撞上了正在斑马线上过马路的83岁邬老太太,随后,邬老太太被送往医院抢救,吴某则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不幸的是,3月30日,邬老太太因伤重去世。在看守所的吴某得知被自己撞到的老太太去世的消息后,懊恼不已,“真不该不听家人劝,干吗非要买这个电动三轮车?”
 
  早在11年前,吴某中风右半身偏瘫,属三等肢体残疾,有残疾证。为了方便外出,吴某不顾家人劝阻,于5年前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代步。“一开始我就知道这种电动三轮车上不了牌照,不能上路,家里人都劝我不要开,但看我这几年开着平安无事,家人也没再说什么了,没想到这次就出了这么大的事,真是肠子都悔青了。”吴某家共有6口人,他和老伴、儿子和媳妇以及两个孙子,小孙子还是个智障儿。“我儿子和媳妇都没正式工作,儿子晚上帮人家开出租车,平时就靠我和老伴每月40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出事后,赔付死者家属的4万元医药费都是借来的,现在不仅要负刑事责任,还面临着要赔付死者家属16-18万元的民事赔偿。”吴某懊恼道。
 
  2、驾驶者安全意识淡薄致交通事故频发
 
  今年1月15日,廖某驾驶无牌三轮车在九瑞大道路口撞伤3人后逃逸,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今年3月,白水湖公园附近,一名男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闯红灯,被正常行驶的车辆撞死……
 
  由于简单易学、成本较低、驾驶方便等,电动三轮车受到不少市民青睐。在德化路开电动三轮车专卖店的老板告诉浔阳晚报记者:“自2014年以来,电动三轮车的销售量成倍增长,最高一月销售近百台。”
 
  “电动三轮车驾驶者很多都没有经过交规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横穿马路、逆向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随处可见。”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说,“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不管路宽路窄、人多人少,电动三轮车见空就钻,严重扰乱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也埋下了交通安全隐患。此外,这种电动车辆大都无牌无保险,发生事故后通常无力支付医疗和赔偿费用,甚至弃车逃逸,极大地增加了事故处理难度,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3、电动三轮车方便却不安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电动三轮车从业人员复杂。从年龄结构上,多数年龄老化,部分驾驶人体质欠佳,精力差,经常带病或疲劳驾驶,甚至不少人身患残疾;从人员素质上,大部分从业者文化程度低,无一技之长,守法意识差;从人员成分上,一部分是年老在家不能从事其他劳动的人群,一部分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农民,一部分是下岗职工,一部分是外来暂住的无业人员,一部分是残疾人驾驶改装残疾车,这些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对生活现状不满,易引发治安或刑事案件,带来不安定因素。
 
  “目前行驶在九江街头的电动三轮车多属于无牌照、无驾驶证、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由于电动三轮车的数量多,源头管理的难度大,因此我们现在只能是处罚和教育相结合,主要是规范电动三轮车的行驶秩序。”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说道。
 
  对电动三轮车一禁了之显然是不可取的,仅靠一个部门之力也难以完成。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管好电动三轮车需要质检部门管好源头、工商部门管好流通、交警部门管好路面,多管齐下,尽量规避安全隐患,实现安全出行。(浔阳晚报 记者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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