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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僵尸车”真的无“法”收拾?

2016-05-04 10:15 来源:浔阳晚报

停在“红线”内交警无权干涉,车主又嫌报废成本高

   [九江新媒体JJXMT.CN] 说起“僵尸车”大家都有所耳闻,它不但影响城市形象,还浪费公共资源。这边市民还在为停车位烦恼,那边“僵尸车”却久久不挪窝。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九江黄氏批发市场内有辆“僵尸车”,“车上厚厚一层灰,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一定的危险,而且霸占车位,不能开了就该报废。”

  1车辆锈迹斑斑,“趴窝”一年多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九江黄氏批发市场,在几名商铺经营者的指引下,找到了停在路边的“僵尸车”。记者看到,这辆汽车已经破旧不堪,4个轮胎全瘪了,车的门把手也已全部脱落,车身积满落叶。细看后发现,轿车的车门还被焊死了,完全处于报废状态。“这辆车停在这里一年多了,车窗玻璃早已破碎,被人当成了垃圾箱。”一名经营者猜测,可能是一些租户购买的二手车,到达报废年限后嫌报废手续繁琐,就干脆扔在这里。
 
  虽然相比车来车往的道路,一两辆“僵尸车”似乎不算什么。但有经营者表示,眼下停车位太紧张,哪怕一个车位,都是很宝贵的。
 
  经营者表示,“僵尸车”停放在那儿确实很碍事,如果不小心剐蹭或者发生小碰撞,也只能自认倒霉。而且车辆长期裸露在外,车门等部件容易掉下来,万一小孩子在嬉闹时碰到,后果不堪设想。此外,有的“僵尸车”内或多或少还残留汽油,长期在外暴晒,汽油泄漏起火甚至引起爆炸怎么办?经营者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采取措施,将“僵尸车”拖离。
 
  2“红线”内的“僵尸车”管理是难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僵尸车的问题,经营者也曾向交警部门寻求帮助。可交警部门却告知,停放在“红线”外的“僵尸车”,交警有执法权,可以以“占用道路”为由依法拖离;可“红线”内的,交警并无执法权,无法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来处理。“僵尸车”的车主,正是利用了上述执法的“空白地带”,精心挑选了车辆的遗弃地点。不管是在批发市场还是小区,都属于“红线”范围内。停在这些地方,车主们既不用担心停车费用,又不用担心一时半会车就被拖走。
 
  根据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报废汽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
 
  但是,该规定没有对车辆报废行为做强制要求,也没有对不及时报废汽车的行为作出处罚规定,这就导致了“僵尸车”的存在。

  3有的车主嫌麻烦不愿处理
 
  那么,车主为何将车辆停放着不管呢?从事二手车经营生意的罗先生告诉记者,一部分车主是长期在外地,车辆无人使用,逐渐变成了“僵尸车”;还有一部分车主是因为报废手续太麻烦,抱着侥幸心理,干脆把车辆扔在一个地方不管了。
 
  “车辆报废手续分为3步,首先要提出报废申请并携报废车辆汽车行驶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金属回收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然后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驶证、车牌照等到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再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罗先生表示,一般回收报废车辆的公司只会按照当时的废铁价格给车主费用,车主拿到的钱可能还不够运输费和路费,所以很多车主不太愿意去处理。此外,有的车辆没有经过年审,车况可能也不好,车主不愿去年审或拿去报废,也会在街上或者小区里一丢了之,再换新车。(浔阳晚报 记者李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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