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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一购房人撇开中介直接购房被索赔

2013-09-29 08:51 来源:九江法院网

   九江法院网讯  “难道他(指中介)带我看了房子,我就要一定要买?买了之后就要给中介这么大一笔钱?” 面对法院工作人员送来的诉状和传票,被告杨某表示难以理解。
   
   2013年7月,被告欧某为在湖口县城购买一套合适的二手房,委托了原告杨某提供房源中介服务,并与原告签订了《房屋求购确认书》。确认书约定原告尽力为被告物色合适的房源,提供相关中介服务,同时约定被告若撇开原告而直接与原告介绍的业主进行商品房买卖交易,则需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支付中介服务补偿费。在原告提供房源并带原告多次看房之后,原告最终选中了位于某地的商品房一套,并直接与出售方进行了交易,以成交价53万元办理了该套房屋的买卖交易,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据此,原告以被告违反合同约定为由,诉请判令被告支付中介服务费15900元。

    对此,欧某表示自己当初并没有注意《房屋求购确认书》中这一条款,直至法院工作人员提醒才知道,自己与杨某已经签订了确认书,确认书合法有效,双方已经存在居间合同关系,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了解情况后,欧某与原告杨某达成了和解,杨某也撤销了自己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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