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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抵押赌资 “富二代”获罪两年

2013-10-11 08:51 来源:九江法院网

      因在赌场输光本钱,便与同伴密谋把租来的车抵押换赌资,为骗取信任还编造了自己是厂长儿子的身份。近日,瑞昌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柳勇兵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09年6月1日,被告人柳勇兵在湖口胚胎的金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用一辆黑色本田小汽车,租期为一天。后被告人柳勇兵与朋友到瑞昌市赌博,因在赌场输了钱,于是二人密谋将租来的汽车抵押,谎称该车是其父亲经营的湖口蓝天玻璃厂的,以四万抵押给曹华祥。偿还赌债后,被告又将剩余的钱全部输完,之后二人负案在逃。另查,被告人曾于2004年、2009年两次分别因盗窃、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处罚;被告人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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