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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刑十年

2014-12-09 17:45 来源:九江日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亿鑫石化能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去年在对亿鑫石化能源公司实施发票协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立刻成立专案组对该公司进行进一步检查。经缜密调查取证后,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加快案件侦办,此案被列为今年我市打击和预防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督办案件,市国税稽查局与公安及公诉机关密切协作配合,积极协助调查取证工作。检察机关对此案提起公诉,经过一审、二审,确认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3份、金额1.656亿元以及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2份、金额1.653亿元的违法事实,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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