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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知错 马上改过

2015-01-16 12:51 来源:九江法院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1月14日,瑞昌市人民法院干警在接待一起审结案件的当事人罗某某后,立即打电话给其儿子邱某某,让其带着案件款项,马上赶到法庭,接老母回家。邱某某慑于法律威严,带着案件补偿款把母亲接回家,至此,一起母子之间关于案件补偿款的案后争执得以圆满解决。
 
    罗某某的丈夫邱某有退休后在某造船厂做保安,2014年3月5日,邱某有在准备上班时突发疾病身亡。之后,罗某某和儿子邱某某、女儿邱某华作为共同原告起诉造船厂,要求造船厂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40603元。经过审理,瑞昌法院判决造船厂补偿原告罗某某、邱某某、邱某华因邱某有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32809.5元。判决生效后,造船厂把补偿款给了邱某某。至此,本来已是案结事了。
 
    当日中午,罗某某到瑞昌法院码头法庭哭诉,说儿子邱某某不交出该补偿款,说家里本来是要用这笔钱还借款的。罗某某陈述,儿子邱某某在北京打工时因为打架致伤他人,因为要赔偿对方,邱某某的舅舅借给了邱某某家5万元。邱某某家得到补偿款后,欲用这笔钱还邱某某的舅舅,但邱某某在领到补偿款后不肯交出这笔钱。无奈之下,罗某某到码头法庭哭诉求助。办案法官了解情况之后,当即给邱某某打电话,严斥其行为,当时罗某某还在哭的歇斯底里,办案法官说你听听你妈都伤心成什么样了,本来当初你们家借钱也是为了处理你的事。邱某某说自己在瑞昌,办案法官为了防止其把这笔钱移作他用,令其马上赶回码头镇,把老母亲接回家。
 
    下午两点,邱某某带着钱赶到码头法庭向其母亲认错,同意归还借款,把母亲接回了家,此事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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