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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中的一块刀片竟让警察对他多次抓了又放

2015-02-06 12:32 来源:九江晨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自从家里拆迁获得了一笔拆迁补偿款,许某整个人都变了。
 
    许某小学文化,今年51岁,地地道道九江人,原来住在江边一带。年轻时,日子过得辛苦,靠打些散工维持温饱。大概2004年,他家房子被拆迁,在还房还是还钱的问题上,他选择了后者。这笔钱对他来说是笔巨款,数都不用数了,靠当时的收入,他一辈子都赚不了这么多。
 
    今朝有酒今朝醉。许某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自从拿了钱,他又买了套房子,开始沉溺于夜店等高消费场所。玩玩儿也就罢了,更可怕的是染上了毒品。接下来就是离婚、卖房子,家破人亡,在毒品中无法自拔。
 
    短短两年时间,所有家产被许某挥霍一空。
 
    2006年,许某因为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
 
    出来后,许某曾有短暂的悔悟。可是,当时他已经是四十好几的人了,体力活儿干不了,脑力活儿也没本事干,没房没车没老婆没孩子没存款,一无所有、孑然一身。社会上与他有联系的,无非就是那些个“瘾君子”。靠什么生活呢?只有在毒品上再做做文章了。
 
    警方又一次发现许某和毒品有染是2012年5月21日。当时,他在八角石的一间出租屋里,身上被搜出有24克冰毒、2克麻古。警方当即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将其刑事拘留,可是把他送到看守所,看守所却拒收。为什么呢?原来,许某的肚子里有一块刀片!
    
    因为吸毒、贩毒,许某知道自己迟早会有被警方抓获的那一天。这块刀片就是他的“紧急预案”——没错,是他在警方敲门之前自己吞下去的。他也研究过相关法律法规,知道只要这块刀片在肚子里,看守所就不会收他。果不其然,警方不得已给他办了取保候审。
 
    2012年10月、2013年4月,许某又再次被警方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抓获,可结果都一样:因为肚子里有刀片,被放了出来。
 
    和许多“瘾君子”一样,许某走的也是以贩养吸的路子。警方首次发现他有贩卖毒品的嫌疑是2013年11月21日,第二次是2014年2月26日,第三次是2014年4月29日。如此来来回回派出所、看守所N次,警方对这个“老油条”已经很熟悉了。因为他肚子里有个刀片,就制不服他吗?“就把他关在这,出了问题我们负责。”民警也急了,向看守所的人如此说道。
 
    2014年5月,许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为了把这块刀片取出来,警方每天让许某吃韭菜。过了几天,许某在大便时把刀片拉了出来,可他马上反身去从粪便里把刀片掏出来又吞下去。如此一来,警方只得对许某更严加看管,直到第二次他拉出刀片,才算解决了问题。
 
    这是一块长达5公分的刀片,用白色胶带绑得很严实。
 
    这块刀片之于许某,像是一枚“保命符”,没了这个,他顿时就没了底气。老老实实地向警方交代了他其余15次贩卖毒品的事实,还交代了他自2011年到2014年7次盗窃的事实。
 
    2015年1月,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许某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大、贩卖毒品数量大、盗窃数额较大,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贩卖毒品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法理解析
 
    按照我国法律,嫌犯在被刑事拘留前要进行相关的体检,这么做首先是为了保障嫌犯的权益,确保其身体状况明确。其二,是为了司法机关掌握嫌犯的身体状况,以防止其伪造自己在被拘留期间得病了,受虐待了等情况。其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看守所不予收监的情形:一是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是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涉嫌重大犯罪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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