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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行医 私自开设牙科诊所 判罚金3000元

2015-03-17 16:41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在没有取得任何有关证件时,竟私自开设牙科诊所,从事牙科诊疗活动。昨日(10日),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非法行医案,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何某单处罚金3000元。
 
    何某是横港镇人。2014年3月以来,何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横港镇集镇租用门面开设牙科诊所,非法从事牙科诊疗活动。何某在非法开设诊所期间,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先后于2014年6月13日、7月23日两次对其行政处罚。何某在受到二次行政处罚后,并没有停业,仍然继续非法从事牙科诊疗活动。2014年7月30日,何某的非法行医行为再次被市卫生局工作人员查获。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应予以处罚;鉴于被告人有坦白情节,系初犯,悔罪表现较好,决定从轻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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