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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法院成功调解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获当事人好评

2015-09-18 17:33 来源:九江法院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 9月15日,德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张建当场向邓林家属支付2万元赔偿款。这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安定,得到当事人的好评。

 
  2015年8月24日,张建驾驶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途径德安县义峰路红绿灯处变更车道实施右转弯时,与右侧直行的邓林驾驶二助力燃油摩托车相撞,造成邓林受伤、两轮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发后,德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事故作出认定,由张建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在事故认定后,因邓林仍在住院治疗,交警队扣押车辆时间已到,肇事车辆系外地牌照、交强险已过保,原告家属担心车辆被肇事司机开走后,赔偿无着落,故诉至德安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
 
  德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受理案件后,认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对纠纷本身并无争议,只因被告张建未与原告方及时协商赔偿事宜,才导致双方矛盾激化,调解解决的可能性较大。同时,也为避免双方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法官遂决定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在征得双方的同意后,法官从情、理、法入手,耐心进行调解工作。
 
  最后,法官的释法明理终于有了效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并签订了和解协议,由被告张建赔偿邓林人民币两万元,一场即将发生诉讼的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文中均系化名)
    (九江法院网 易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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