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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违法拘留10日记39分 驾驶人肠子都悔青了

2015-09-23 12:14 来源:浔阳晚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9月16日省交警总队直属二支队第四大队民警在永武高速公路武宁收费站执勤过程中查处了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及行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车辆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共四起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道路通行秩序,净化了路面交通环境。

    16日19时许,民警在武宁收费站执勤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缓缓驶入,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该车驾驶人驾驶证与行驶证的过程中,民警发现其驾驶证与行驶证的字体及特征与正规字体不相符,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民警断定该驾驶证与行驶证均系伪造,于是随即向驾驶人沈某询问证件的由来,沈某神色慌张但坚称证件没有任何问题。为了查清具体情况,民警将驾驶人沈某带往大队办公室做进一步调查。
 
    在办公室,民警通过查询比对,证实了驾驶人沈某的驾驶证及行驶证均为伪造证件。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沈某只得对自己使用伪造驾驶证及行驶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原来,沈某因为车辆未年检,自己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不能驾驶重型货车,遂想出了使用伪造证件企图鱼目混珠。没想到沈某在使用伪造证件仅两个月后,便被我们识破了。”民警告诉浔阳晚报记者。
 
    随后,民警对沈某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驾驶人沈某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及行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车辆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共四起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受到了罚款6400元、拘留10天、驾驶证记39分的处罚。
 
    沈某表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浔阳晚报 记者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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