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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红砖款引纠纷 法官劝说促调解

2015-09-28 16:23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JJXMT.CN] 近日,永修法院白槎法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被告陈某在原告李某砖厂赊购红砖,被告陈某一直拖欠赊购的红砖钱款,原告李某多次联系被告陈某无果。逐起诉至法院。

  经法庭调查发现,原告李某从2013年7月5日开始至2013年8月31日止,被告陈某以每块砖0.28元的价格在原告处赊欠红砖30万块;后于2013年年8月31日至2014年1月份,被告陈某以每块砖0.27元的价格在原告处赊欠红砖32.7万块,期间,被告仅支付了一小部分货款(没有付现金,只用一部分煤矸石冲抵),剩下的货款被告陈某一直拖欠不给。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未果,只能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拖欠的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被告陈某辩称,欠原告货款属实,其并不是有意躲避原告李某,只是现在手上资金周转不开,等年底项目完工了才能拿到钱,希望原告李某再给几个月的时间,被告陈某表示最晚年底把欠原告李某的货款全部还清。原告表示为了找被告,其白天找晚上堵,电话没有人接,自己人都受了一圈,现在不同意被告的意见。承办法官看到原告李某怒火冲天,暂行休庭,该庭承办法官将原告叫到调解室对其进行耐心解释:“现在都是九月份了,到年底也没有多久的时间,为了货款都等了一年多的时间,现在也不在乎这几个月,被告现在确实没有钱,给他几个月的时间凑钱还货款。经过该庭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的劝解,原告李某同意被告意见。被告陈某为了表示其诚心调解,当庭把承担的诉讼费给付了原告。同时原告自愿放弃逾期付款利息。
 
  在该庭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一场因拖欠砖款而引发的纠纷,在该庭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化解。(何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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