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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被查 找人顶包笔迹不同被识破

2015-10-16 10:40 来源:江南都市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本报九江讯 游建栋、见习记者陈瑾:10月14日,记者从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一大队了解到,司机刘某无证驾车被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一大队执勤交警查获后,谎报自己有驾驶证和行驶证,只是未带,称回家去取,随后却让朋友跑来顶包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看出破绽的民警略施小计,就让其原形毕露,受到应有的处罚。

 
  10月10日9时许,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一大队民警在九江长江大桥路段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鄂JC1GXX的自南向北行驶准备过大桥的摩托车超员逆行,民警立即将该摩托车拦停,经民警检查,驾驶人不能出示自己的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对此他解释说自己开车出门时比较急,驾驶证等都忘记在湖北小池的家中,当时驾驶人身穿一套蓝色工作服,头戴黄色安全帽。
 
  民警告诉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要暂扣车辆,驾驶人十分配合,在民警出具的扣车《强制措施凭证》上签下刘某的名字。随后民警告诉他,带着驾驶证、行驶证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当日13时左右,一个身穿一套蓝色工作服,头戴黄色安全帽,自称叫戴某的人拿着这张《强制措施凭证》,来到交警中队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准备领取被扣留车辆,辩称先前以为民警让其报车主姓名,他是借的邻居的摩托车。处理违法的民警在询问他交通违法行为的细节时,发现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民警让其领取车钥匙时,他却迟疑半天认不出来,怀疑其顶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以告知其交通违法行为为借口,让戴某重新签了一次刘某的名字。经与《强制措施凭证》上的签名比对,虽然签的都是刘某,但字体笔迹明显不同,很显然是两个人写的。证据面前,戴某承认是碍于情面顶替朋友前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并将在不远处等候的朋友刘某叫了进来。
 
  民警对刘某和戴某进行严肃的批评,并依法对刘某无证驾驶、超员、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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