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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身亡 妻子起诉9名酒友索赔

2015-10-19 09:24 来源:九江晨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 参加同事儿子的喜宴,醉酒后猝死。死者家属起诉宴请人以及酒席同桌9人共同赔偿273574元。近日,德安县人民法院就该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

 
  桂某生性好酒,时不时酒醉。2015年2月8日18时许,桂某参加同事被告姚某的儿子在德安县某酒店举行的婚宴,与熊某、张某等9人5男5女同桌就餐。席间,5位女同事均喝饮料,桌上一瓶白酒每位男士各倒一杯,女同事均提前离席,桂某等人留在包厢“斗酒”。
 
  19时左右,酒宴散席,同桌男士见桂某举步不稳便送他回家。桂某与妻子廖某之间经常因为酗酒之事吵架,妻子认为丈夫又酒醉不醒,认为他顽疾不改,于是拒不开门。无奈之下,桂某同事只好将他送往宾馆休息。
 
  40分钟后,桂某开始呕吐,同事等人将其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其后,廖某找到同桌人要求赔偿,其中一人姚某愿意拿出6.2万元赔偿桂某亲属。廖某又向其他同桌人要求赔偿,遭到拒绝后,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桂某作为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饮酒能力应有充分的认知。但他仍过量饮酒,致自己醉酒,同事将他护送到家,却又遭到妻子的漠视。桂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视自己的饮酒能力而不顾,过量饮酒,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未尽到自己的安全注意义务,对死亡存在重大过错。其妻廖某消极不作为,存在一定过错。故对桂某的死亡,桂某本人及其妻子廖某应共同承担全部责任,故驳回了廖某的诉讼请求。(九江晨报 秦慧娟 记者赵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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