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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水沟亲戚邻里起纠纷 发奇想锄头伤人获刑罚

2015-11-17 14:56 来源:瑞昌法院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 邻里之间本应互帮互助,被告人冯某却因水沟等琐事与被害人产生纠纷,继而伺机报复。近日,瑞昌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被告人冯某与被害人姜某是邻居而且还有亲戚关系,本应更加和睦,但两家因门前水沟和猪圈的事多次发生纠纷,矛盾很深。因姜某比较强势,每次纠纷中被告人冯某都处于下风。为此,被告人冯某心生怨恨,决定伺机报复姜某。2014年9月15日18时许,姜某从被告人冯某的家门口经过时,被告人冯某突发奇想要教训一下她,遂用锄头从姜某身后将其头部打伤。经鉴定,被害人姜某伤情为轻伤一级。案发后,被告人冯某主动投案自首,并与被害人姜某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以处罚;鉴于被告人冯某有自首情节,已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获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瑞昌法院网 彭小娟、刘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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