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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法院强化院纪检组对院党组成员监督工作

2016-03-28 14:29 来源:九江法院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党内法规以及上级法院文件精神,近日,德安县人民法院党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德安县人民法院强化院纪检组对院党组成员的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该《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内容、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结果运用以及工作要求。并制定了《院党组成员廉洁履责年度评估细则》,具体内容有:评估原则、评估方式、评估档次、评估内容及量分标准等。经每年底或次年初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报院党组审定。90分以上为优秀,76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将评估结果计入院党组成员廉洁履责档案,作为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个人推优和廉政意见征询的重要依据。必要时,由院党组书记、院纪检组长进行廉政约谈或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九江法院网 朱启昌 涂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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