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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县法院发出首份人身保护令

2016-09-06 11:31 来源:九江法院网

   [九江新媒体JJXMT.CN] 近日,九江县人民法院开出了第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倪某殴打、威胁、辱骂申请人李某。这也是该院开出的第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夫妻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性格粗暴,多次殴打、辱骂申请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无法共同相处,为此,申请人先后两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6年6月29日晚,被申请人伙同其家人在申请人下班途中抓住申请人就打,对申请人事实故意伤害,将申请人全身多处殴打致伤,直到申请人同事和家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后,才得以制止被申请人的伤害行为。2016年8月24日,被申请人闯至申请人工作店内闹事,报警后才平息事态。据此,申请人为了保护人身不再受到威胁和伤害,特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申请人李某向本院提交了九江县公安局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一份、九江华康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一份、110警情反馈信心一份、本院(2016)赣0421民初110号民事判决书一份。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李文婷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条件,随即开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倪某殴打、威胁、辱骂申请人李某,裁定有效期6个月。如被申请人倪某违反上述禁令,本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九江法院网 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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