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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交警三大队查获一起逃逸案

2018-03-15 18:35 来源:九江新媒体

   3月9日18时54分,九江市交管支队第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邹秋阳、龚叶青接到市局指挥中心转警称在濂溪区105国道赛阳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且伤势较重,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勘察。

 

  经查,在3月9日17时40分许,刘某无证驾驶赣G59xxx号小型客车在105国道1557KM处行驶时,与同向胡某行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致胡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刘某弃车离开现场。得知赣G59xxx号小型客车驾驶人离开现场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连夜对刘某信息进行核实,并与刘某家属取得联系并要求其家属做刘某思想工作早日投案,但其家属声称也找不到刘某。在掌握刘某详细信息后,民警立即向领导汇报此案并于3月10日上午赶至庐山市横塘镇,与横塘派出所取得联系后,在辖区派出所民警陪同下去了刘某家中,但刘某不在住处。

 
  民警就在刘某家门口与其家属做思想工作,得到了刘某家属积极配合,在电话中劝说刘某去自首,最终刘某同意在星子县公安局门口投案等待民警处置。将刘某带回交警三大队事故中队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刘某无证驾驶、冰毒尿检呈阳性、交通肇事逃逸,以上违法行为证据确凿,根据《道具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对刘某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进行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本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张梦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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