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警方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
2020-03-10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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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相关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修水县公安局于2019年底向省司法厅申请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获批,并明确法制大队何宗林、指挥中心陈颖等5名民警为该办公室首批组成人员。
公职律师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与法制大队合署办公,经江西省司法厅审核及县公安局决定,法制大队民警何宗林为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人,5名民警经过考核和审批于今年3月顺利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
公职律师制度的建立,将有效推动该县公安机关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公职律师将利用自身法律知识和专业优势,参与县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办理等相关工作,最大程度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同时公职律师将严格按照《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江西省公职律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公职律师工作,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并参加省市组织的法律业务培训,提升自身的相关业务水平,为全局民警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彭江丽 熊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