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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全面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

2018-06-05 10:08 来源:江南都市报

   [九江新媒体JJXMT.CN]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6月4日,记者从省安监部门获悉,我省将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同时,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


  督促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我省将重点整治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
 
  “我省将加快出台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安监部门相关人士表示。

  鼓励建设智能充电设施
 
  我省将加大监管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责任人将向社会公示
 
  我省将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
 
  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推动执法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惩戒,将有关行政处罚结果信息,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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