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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务教育学区划分的有关政策解答

2018-07-12 10:28 来源:九江新媒体

   [九江新媒体JJXMT.CN]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根据儿童、少年身心发育的特点和义务教育的性质所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

 
  一、请问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主要遵循以下三条基本原则:
 
  1.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小学和初中入学对象按片区划分确定。
 
  2.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学校入学工作,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县域内入学具体政策、每年学校学区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等)。
 
  二、请问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的具体办法是什么?
 
  答: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辖区内每一所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科学制定招生计划。
 
  学校片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
 
  三:请问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中的“就近入学”是指什么?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是国家教育的基本原则,目的就是为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确保教育公平。
 
  “就近入学”的“就近”是指相对就近,并不是绝对指地理位置的远近,即不是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而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人数,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相对“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学额。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居住小区(人口1万至1.5万人)规模必须设置小学1所,居住区(人口3万至5万)规模必须设置初中1所。城区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城区初级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规定:农村小学生的走读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江西省实施义务教育必备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和《江西省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依法进行督导评估的指标要求(试行)》规定:乡镇初中学生上学单程不超过8华里(即4公里)。原则上在这个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学校的分布情况划分地段,合理分配新生学位。故此,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而不是指到离家最近的学校上学。
 
  四、问: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答:一是学区范围内持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依据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有关材料,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是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明和就业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居住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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